大賣場減塑不力 年底開罰

更新日期:2011/09/20 05:30 記者薛孟杰/台北報導

工商時報【記者薛孟杰/台北報導】

 

為了推動「減塑」運動,環保署訂出7大類食品使用塑膠托盤和包裝盒的減量率,並將先從大賣場開始要求,若年底前無法達成預定目標,環保署將依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,對業者開罰3萬到15萬元不等的罰鍰。

 

秋節應景月餅引發的過度包裝問題卻依然餘波蕩漾,國民黨立院黨團19日召開記者會,要求衛生署就塑膠製品安全性及減少使用塑膠製品兩議題進行說明。

 

環保署主任秘書符樹強指出,環保署已修正「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」草案,訂出7大類食品使用塑膠托盤和包裝盒的減量率,今年塑膠製品減量率為35%,明年目標40%,後年更要減量達46.5%。

 

他指出,環保署將先規範大賣場配合減塑專案,要求業者提出計畫,年底提成果報告,環保署再進行抽查,若無法達成目標,環保署將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,罰業者3萬到15萬元罰鍰,並要求限期改善,未改善就繼續罰,藉此逼業者不要使用塑膠包裝、包裝輕量化、使用替代材質或生質塑膠,達到節能減碳、環境保護目標。

 

環保署科長許智倫則表示,從91年起便利商店、量販店實施付費購物袋,希望「以價制量」培養民眾自備購物袋的習慣。目前便利商店自備購物袋比率為84.1%,一般民眾購物也有7成以上自備購物袋,減量效果卓著。

 

環保署未來將繼續推廣減少塑膠托盤、改變包裝,PVC塑膠盒可用紙盒或網子代替,達到法定的減量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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